环境影响评估工作程序XX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依据环境影响评估工作程序XX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依据环境影响评估工作程序XX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行为准则与廉政规定》、《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等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要求,本着科学、规范、公众参与的原则组织开展环境评估工作,工作程序如下:本规定中委托单位指建设单位或接受建设单位委托的环评单位等其它单位
一、评估受理1、委托单位以书面形式委托本中心进行环境影响报告技术评估
2、委托单位提供正式版本的环境报告书10份、简本1份及电子版(1份)或环评报告表5份及电子版1份
3、评估中心对委托单位提交资料进行初审,包括核对建设项目分类管理名录、立项审批文件、项目初步选址意见等
4、环境报告书须附据不少于100份的公众参与调查表;环评报告表须附据不少于50份的公众参与调查表
5、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交纳评估业务费
二、评估准备1、技术评估受理后,中心与委托方确定评估形式及时间、地点
2、评估中心根据业务特点从XX市环境影响评价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组成评估专家组,专家组成员包括环保专家和行业专家,且与委托方无任何利害关系
大纲与报告书专家组由57人组成,报告表专家组由35人组成
中心从专家组中指定一名资深专家担任评估组00长
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3、评估中心在会议召开一周前拟订会议通知,明确参会单第1页共19页位和个人,委托方在会议召开三天前向参会各方送达会议通知及有关文件资料
4、评估中心在会议召开前对建设项目现场进行勘察
三、评估会议1、评估会议由评估中心业务负责人主持,参会各方依据国家和行业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标准及相关要求,充分听取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