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方法(参考程序)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方法《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
党的基层组织设立的委员会任期届满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
如需延期或提前进行换届选举,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
根据实际情况,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为二至三年
支部委员会任期届满时,应及时进行改选;不设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也根据上述规定,按期换届党支部书记
若需延期或提前进行换届选举,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如因工作调动及其他原因,造成党支部委员出现缺额时,应按有关规定进行补选
一、选举前的准备工作:1、酝酿推荐候选人
不管是机关党委、党总支、党支部,都要实行差额选举
酝酿推荐候选人的差额为应选人数的20%
其推荐方法如下:①党的机关党委、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由上届委员会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
②新建机关党委、党总支、支部候选人的确定,由主管部门党组织拟定候选人名单
2、向上级党组织提出书面请示
党委的换届选举由县委组织部审批;乡镇党委下辖的总支、支部的换届选举,由乡镇党委审批,并报县委组织部备案;县直机关直属总支、支部的换届选举,由县委组织部审批
请示的主要内容:一是召开党员大会时间;二是下届党支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名额;三是选举办法及差额选举的比例;四是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及基本信息
3、召开支部委员会研究换届的筹备事宜
进行换届选举的请示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后,即可筹备党员大会,起草并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选举办法和会议议程,进行选举工作的宣传教育、印制选票等等
4、准备就绪后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后,党支部即可召开选举大会进行正式选举
二、召开支部党员大会会议议程如下:第1页共3页1、大会主持人向全体党员报告党员出席情况,宣布党员大会开会
2、上届支部委员会负责同志做工作报告
3、选举新一届委员会(1)清点人数和确认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