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工伤安全事故管理办法工伤安全管理办法为了有效地规范管理、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调查认定、处理安全事故,提高员工安全生产、生活意识,最大限度地降低公司和员工的工伤事故风险,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伤的认定范围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薪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5、法律规定的在上下班途中有效时间和路程范围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工伤事故的申报范围
(1)故意犯罪的;(2)醉酒或者吸毒的;(3)自残或者自杀的
(4)违法国家法律和公司规章制度的
(5)不听从上级领导安排的
二、安全响应小组1、成立安全响应小组:杨庆珂为组长,副组长为朱晓光、张光承,安全专员:匡继董,安全第一责任人:各项目责任人,其他组员:项目安全员和施工班长
2、小组主要职责:(1)制定和规范施工作业,避免出现工伤事故
(2)对出现的工伤事故第一时间处理,救治伤员,尽量挽回公司和员工损失
(3)对事故进行责任分析认定
(4)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
第1页共3页(5)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做出处罚决定
(6)对于员工因为违反国家法律和公司制度出现重大损失,追究法律和经济损失
三、工伤安全事故报告处理1、员工发生事故后应在30分钟内报告班和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及时安排护送伤者到附近医院、卫生所救治,并及时向总经办安全专员汇报
2、涉及公安、交警部门的事故,当事人必须第一时间报警,配合事故调查工作,并及时通知项目负责人
特殊情况下,项目副组长应当立即出视现场,依据现1场情况,迅速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