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村规民约村两委会会议1[本站推荐]时间:20XX年6月8日参加人员:村“两委”成员、村民代表、计生主任、村计生协会理事主持人:党支部书记宗瑞田内容:村党支部书记宗瑞田讲话:一、为深化计划生育居民自治,从根本上促进群众生育观念的转变,进一步发挥村规民约在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作用,村计生协会提议对我村现在实施的《计划生育村规民约》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完善。根据计生协会章程要求,村计划生育协会需要进行换届选举。大家看看有什么意见。二、经讨论,大家一致同意抓紧修改《计划生育村规民约》,进行协会换届,成立领导班子。三、经研究决定:由高瑞英同志负责组织人员对《计划生育村规民约》进行审核,对不符合当前情况的条款提出修改意见,拿出草案。《村规民约》总体上要体现出利益导向政策要求和男女平等、移风易俗等内容。1、提供各类服务和救助等重大利益分配时,优先考虑计生家庭;2、体现独生子女、双女户上大学、入伍和失独家庭等各项鼓励措施;3、体现男女平等和移风易俗工作措施;4、将计划生育作为各类评先创优的重要条件,实行“一票否决”,违法生育人员不得享受集体福利,建立内部利益导向机制四、由高华民负责做好计划生育换届选举准备工作。第二篇:村计划生育村规民约-----村计划生育村规民约(讨论稿)为使我村的计划生育工作实现村民的自我约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第1页共14页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结合我村实际情况,本村村民代表大会于20年月日讨论决定本村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村规民约:一、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村民必须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做到少生、优生、不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违者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接受处理。二、村民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按规定处理,没有明确规定的,按照《村规民约》规定,兑现违约责:1、夫妇双方均达到法定婚龄的必须先办理结婚证、凭借结婚证到计生办领取服务证后方可生育,否则兑现违约金200元;对早婚、非婚同居的进行说服教育并责令改正,不听劝阻的,兑现违约金200元,并强制采取一项避孕措施,按时参加生殖健康检查,待夫妇双方均达到法定婚龄后方可生育;政策外怀孕必须终止妊娠并兑现违约金1000元。2、村民婚育、节育情况发生变动后,应在15日内向村委会报告的,没报告的兑现违约金50元。三、已婚育龄妇女必须按时参加一年四次的妇检和健康检查,不得无故不参加检查,如无故不参加妇检的,则由村民委员会给予一次性收取违约金50.元,并限期补检。在妇检过程中,发生政策怀怀孕的,接受500元的罚款,找一担保人,担保在15日内履行人流(引产)义务。如按照规定时间做人流(引产)手术,村民自治委员会退还所交的担保金。四、育龄妇女按时参加本村召开的计生工作会议和人口学校的培训(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生殖保健、科普知识、出生缺陷干预知识)的,否则,不安排当年的人口计划,五、15周岁以上的自然人,必须履行计划生育“双诚信、双承诺”之规定,否则,不予享受所有的优惠政策。六、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必须写出申请,且与村签订管理合同,并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方能外出,妇检对象、生育对象外出后应在15日内向村两委报告流入地点,按季度寄回现居住地乡镇以上计生部门出具的有效的“查环、查孕”证明。第2页共14页没有寄回证明的每次兑现违约金200元,连续三次不寄回有效证明的,视为超怀,并一次性征收50%的社会抚养费。七、流出重点管理对象,其三代人员(代耕土地、代管小孩、代看房屋)必须签订流出人口责任人合同,并且必须履行以下义务1、按时报告生育节育情况2、生育后在90天内兑现绝育、节育手术3、违约后向村民委员会交纳500保证金,且必须保证在30日前找回其担保的流出夫妇督促兑现手术。方可退回保证金;否则村民委员会将其所有承包土地收回转包或者种草,暂缓该户及其“三代人员”正在享受的惠农政策的实施。八、符合生育条件的已婚育龄妇女怀孕后,严禁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无特殊情况非经批准不得擅自人流、引产,否则收回《生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