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申请书(未签订合同双倍赔偿)未及时续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起算时间怎么界定
具体分析如下:步骤/方法将“用工时间”认定为第一次进单位工作时间
应当从合同到期未续订满一个月的次日起计算双倍工资
北京劳动争议咨询中心分析: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二款的规定,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
“用工之日”在支付双倍工资的时候,不能简单理解为进单位工作的第一天,而是应认定为“未订立或续订书面劳动合同而用工之日”
因此,对续订书面劳动合同同样应当有一个月的宽限期
综上,劳动合同到期后,若事实劳动关系仍然存在,应及时续签劳动合同,而不能认定为原劳动合同自动续延;当然如果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终止后一个月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就可依据《劳动合同法》82条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要求公司支付未及时续签劳动合同期的双倍工资
最新司法解释: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应
浏览:3317|更新:20XX-11-1616:19|标签:合同司法7全文阅读分步阅读《劳动合同法》实施三年了,劳动者的法律意识有了大幅度的提升,大家逐渐学会了用法律来维护自身的权益
不过,对于一些条款,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因为有不同的理解,导致发生了劳动争议
昨天,XX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正式对外公布了《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指导意见(二)》(以下简称“意见”),对双倍工资的时效问题、计算基数的确定、未及时续签等热点问题给予了解释说明
对此,北京劳动争议咨询中心就此”意见“详细解读
步骤/方法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赔偿的时效该如何认定第1页共8页[案例]小陈于20XX年11月到南京一家物流公司工作,每月工资4000元
双方一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20XX年11月,他因与单位人事主管发生矛盾而辞职,随后,小陈以公司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为由,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