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章程(定稿)种植专业合作社章程本农民专业合作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设立,为规范本专业合作社的组织和行为,保护本合专业合作社成员的正当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为本专业合作社行为准则,本专业全作社全体成东和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第一条:专业合作社名称和住所1、专业合作社名称
种植专业合作社
2、专业合作社住所:
第二条:专业合作社经营范围种植、销售
第三条:专业合作社注册资本:人民币壹拾万元
第四条:成员姓名::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1第五条:成员的出资方式、出资额、比资比例:第六条:成员的权利和义务1、成员的权利:(1)按照出资额所占比例享有股权和分取红利
(2)专业合作社新增资本时,可以优先认缴出资
(3)按出资额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4)有查阅成员会议记录和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报表的权利
(5)有依法律和本章程规定转让股权和优先购买其他成员转让的股权的权利
(6)有依法分得专业合作社解散清算后剩余财产的权利
(7)有参与修改章程的权利
第1页共5页2、成员的义务(1)应当足额缴纳本章程规定的各自认缴的出资额
(2)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应当向足额缴纳出资的成员承担违约责任
(3)专业合作社被核准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4)以其出资额为限对专业合作社承担责任
(5)遵守专业合作社章程
第七条:成员转让出资的条件一、成员之间可以互相转让其全部或部份出资
但转让后,成员人数不得少于二人
二、成员向成员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不同意的成员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
三、经成员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