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 XX 年座谈会发言稿 当前,xx 市检察系统与全国一样普遍遭遇“案多人少”这一突出矛盾
如在司法审判领域,虽然全国法官人数已经是1978 年的 3 倍多,但与案件却是 1978 年的 20 倍
我认为,需要从外部争取、内部优化、技术替代等三个层面寻找解决办法
一、立足“大形势”,向外争取编制
2013 年,李克强就向全国人民“约法三章”,承诺公务员编制五年之内“只减不增”
自 2013 年以来,新一届中央政府只用了两年多的时间就取消或下放 670 多项行政审批事项,提前完成了砍掉 1/3 的庄严承诺
同时,各级地方政府职能和审批事项也得到大幅度地精简
这不仅为行政体制改革铺平了道路,也为全国性机构编制资源调整和优化打下了基础
因此,争取开展建立“编随事走、事无编无”的编制改革,通过“减行政、增司法”的方式,增加各级检察机关的编制
以行政机关为主体的我国公务员数量约为 710 万;而各级法院在编人员只有约 34 万,各级检察院在编人员也只有约 25 万
“减行政、增司法”有巨大的操作空间
检察机关工资收入都高于本地其他公务员一定比例,也会吸引行政机关公务员加入到检察机关当中来
另外,目前 XX 省、XX 省、XX 省开展监察委员会试点工作,即将形成“一府两院一委”的工作机制
而人民检察院的反贪污贿赂、预防犯罪等相关职能重新整合到国家监察机关之中
这为检察机关“瘦身健体”提供机遇
二、强化“硬约束”,内部倾斜基层
目前,我国 80%的司法案件和司法人员都在基层
应强化硬性条件约束,使司法机关所增编制能重点实现向基层倾斜
如明确规定各地新增编制中的 80%要用于基层
在检察官员额制改革中,可采取市、县逐级递增但不超过总体比例的方式推进
比如部分县区可以达到 37%,但全市总数不超过 35%
三、利用“新技术”,提高办案效率
10 月 21 日中央举行第四次百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