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民营经济安排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省民营经济加快发展的意见》和《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民营经济新一轮发展的意见》,推动全区民营经济在新起点上实现新一轮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推动民营经济新一轮发展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充分认识推动全区民营经济新一轮发展的重要意义。当前我区民营经济发展已经站到了新的历史起点上,既面临严峻挑战,也面临大有可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推动民营经济新一轮发展,既是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和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保障,也是统筹城乡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支撑,是强区之路、富民之源、兴业之基、固本之策。各部门和单位一定要充分认识推动民营经济新一轮发展的重要意义,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不断增强紧迫感、责任感,抓住历史机遇,加大工作力度,努力在新起点上推动全区民营经济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二)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工业化为基础,以城市化和城市现代化为总方向,以建设创新型现代化 XX 县区为总目标,把民营经济打造成转方式、调结构的主体,实施重大战略和统筹城乡发展的主力,推动全民创业的主角,在新起点上实现创新发展、转型发展、突破发展。 (三)目标任务。到“十二五”末,全区民营经济单位达到 3 万个,从业人员达到 30 万人;完成增加值和上缴税金年均增长 15%以上,主要经济指标总量继续保持全市领先,实现民营经济跨越发展。 二、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环境 (四)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激励和扶持作用,完善扶持机制和使用方式,重点支持微小企业创业,中小企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市场开拓和管理进步,第 1 页 共 8 页以及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今年扶持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资金达到 1500 万元,争取“十二五”末达到 3500 万元。继续运作中小企业过桥还贷资金,缓解中小企业临时周转资金困境。 (五)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加强税收政策宣传和纳税辅导,加大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在民营及中小企业的落实力度,为其及时足额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创造条件。积极落实对新创办民营企业、微小企业的税费扶持政策,及时办理相关减免手续。 (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