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服务改进工作计划 县属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决定》,进一步改进我县行政服务工作,经县政府同意,拟对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再次清理,对行政审批服务工作流程进行再次优化,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一是简政放权原则。县级部门实施的审批服务项目,应按照方便群众、便于监管、能简则简、能并则并的思路,简化不必要的程序和条件,对内容相近、重复审查的审批环节予以合并,并把审批权限尽可能下放到行政服务中心窗口,让窗口人员有权办事。 二是规范便民原则。对项目设立的依据、审批范围和条件、申请材料、审批流程、办理期限、收费依据及标准等信息全面公开,方便群众查询。要制定操作性强、透明度高的审批操作规程,明确各个审批环节的标准、条件、权限、时限、责任等,最大限度地减少审批人员的自由裁量权和审批随意性,方便群众办事。 三是集中统一原则。充分发挥县行政服务中心平台优势,按照“应进必进”的要求,设置“一楼式办公、一口式收费、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结”的行政审批工作流程,让行政服务中心能真正集中统一办件,让群众到县行政服务中心能享受一站式服务。 二、工作内容 (一)清理项目,上网公示。 1.清理审批服务项目。 各部门要对照《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决定》(市人民政府令第 251 号)的规定,以及年的清理结果,再次清理核查本部门行政审批项目,重点清理市政府取消、调整及下放审批权限的项目,明确本单位增加、取消和调整后的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结果在 9 月 15 日前报行政服务中第 1 页 共 3 页心审查后,在县行政审批服务网站上向社会公开。 2.清理项目收费。 在清理行政审批项目的基础上,对行政审批所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性收费进行全面清理,规范与审批相关的中介机构收费行为,收费依据、收费标准、费用减免的标准及减免审批程序等由收费部门自行清理汇总后,9 月 15 日以前报行政服务中心审查后上网公示。 (二)优化流程,提高效率。 1.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服务工作效率。 各部门要科学制定审批项目审批流程图,并将审批项目办理环节及办理时限分解到各个工作岗位,落实到每个工作人员,集中进驻行政服务中心规范运行。流程应当相对固定,严禁工作人员随意改变,造成群众不便。要精简办事环节,多个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