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养老服务安排意见 随着我市人口老龄化趋势不断加快,老年人生活照料、医疗保健、精神文化需求凸显,养老服务问题日趋严峻。为加快建立与我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基本满足老年人生活需要的养老服务体系,促进养老事业发展,根据全国老龄委等 10部委《关于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改委省老龄委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就大力发展我市养老服务业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市场推动的原则,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辅助,各类社会养老服务机构协调发展,多种养老方式相互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建立公开、平等、规范的养老服务业准入制度,积极支持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补贴、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兴办养老服务业,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养老服务业,形成能满足各类老年群体多层次、多样化服务需求的养老服务新格局。 二、主要目标 进一步完善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政策,落实相关优惠政策;大力发展各类养老机构,到 2012 年,全市养老服务机构新增床位 7700 张,总床位数达到 13500 张,实现平均每千名老人 20张床位;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普遍开展,老年人生活照料、家政服务、文化娱乐、医疗康复、居家养老环境和条件明显改善,老年护理、临终关怀等服务有效开展,开放老年用品市场,使全市养老服务业初步形成规模,满足老年人不同层次需求,老年人生活质量不断提高。 三、基本任务 (一)发展养老服务机构。全面推进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所属福利机构建设,到 2012 年,由政府投资兴建养老服务机构新增床位 5500 张,其中县市区和市 XX 县区街道新建、第 1 页 共 5 页改扩建养老服务机构新增床位 500 张,农村敬老院新建、改扩建 145 所,新增床位 5000 张。实现县市区都拥有一所 100 张以上床位(汝城和桂东各 50 张以上)的示范性综合性养老服务机构,每个街道拥有一所 30 张以上床位的社区养老机构,每个乡镇拥有一所 30 张以上床位的敬老院。通过政策扶持,引导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新增床位 2200 张。 (二)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各街道建立一所设有食堂、“白托”休息室、文化娱乐室和健身场所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社区以及驻社区的企事业单位都有为老服务点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