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三优政策实施意见 一、强化科技支撑,坚持优生优育,全面提高人口素质 (一)强化“五期”教育
对新婚夫妇和照顾生育夫妇,由计划生育服务站集中进行“五期”教育,使生育夫妇全面掌握优生优育知识
对培训合格者,计生部门方可办理《生育服务证》
(二)全面开展婴儿出生缺陷干预活动
引导生育妇女服用“斯利安”,以此减少新生婴儿缺陷
(三)严厉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行为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医疗机构,不得从事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活动,杜绝人为出生婴儿性别比例失调行为发生
对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行为,要依法打击处理
(四)坚决废除重男轻女思想,严厉打击弃婴、溺婴等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护婴儿的生命权
二、探索新时期计生工作新思路,改进计生工作方法,全面落实计生工作优待政策,建立长效计生激励机制 1、在土地调查中,农村独生子女享受优先划分承包地
2、在农村建房中,独生子女可多享受建房面积
3、计划生育家庭可优先享受政府“阳光培训”和优先推荐就业
4、农村能源建设、红层找水等民生工程,优先安排计划生育家庭
5、对计划生育贫困家庭,优先纳入低保,优先享受帮扶,优先安排无房户建房补助;优先享受医疗救助、法律援助、捐资助学和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三、坚持利益导向机制,引导育龄夫妇自觉履行计划生育义务,扎实推进计划生育工作 1、对计划生育夫妇免费进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2、对生育一孩的贫困妇女,提供分娩医疗救助; 3、对贫困计划生育家庭开展计生“三结合”帮扶; 4、全面落实计生奖扶特扶政策
要广泛宣传计生奖扶政策,将计生奖扶特扶政策原原本本交给群众,对符合计划生育奖励第 1 页 共 2 页扶助条件的家庭,各村不得瞒报、漏报和错报,必须做到 100%准确,真正把计生奖扶特扶政策落实到每个计划生育家庭
5、认真落实好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
对农村和城市无业人员的独生子女未满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