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局重点工作计划和措施 一、强化政府统计体系建设,规范统计发展行为。坚持以“实体型”为目标,抓好乡级统计站建设。一是要配齐配强统计人员。根据当前统计工作任务需要,各乡镇统计站至少要保证 2 名统计人员,各乡镇站所、村和社区要配有 1 名专兼职统计人员,使其真正成为政府统计的中坚力量。二是要配齐办公设备。要积极争取乡镇党政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加快配齐计算机、打印机、档案柜等必要的办公设备。满足现代化统计工作需要。三是要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各统计站要严格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开展统计调查、数据审核、数据报送、资料管理和信息提供,规范统计工作行为。四是要认真履行职能。指导乡镇统计站由单一的农业统计向综合统计转变,切实承担起对本地统计工作负总责的责任,进一步整合资源,加强组织领导,实行一体化管理,最大限度地发挥政府综合统计的职能作用。 二,强化部门统计管理,扩大统计发展空间。认真贯彻执行《*市部门统计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大力推进部门统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进程。一是要认真落实《部门统计工作规范化标准》。按照《*市部门统计工作规范化标准(试行)》(集政发[20*]18 号)的要求,抽调人力逐个部门抓好落实,充分发挥《标准》的规范和指导作用。二是要加强部门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执行定期走访和统计工作巡查制度,加强与部门统计工作的交流与沟通,指导和监督部门各认真履行统计工作职责,严格执行国家统计标准和方法制度,科学采集相关数据,畅通数据报送渠道,夯实统计工作基础。要加强对部门统计调查工作的指导与协调,尽量减少不必要的调查和重复调查,帮助制定完善的统计调查项目指标体系、科学的调查方式方法和规范的统计标准,使部门统计调查数据真正成为政府统计数据资料的重要补充。三是要规范统计资料的管理与公布。要严格按照市政府关于“全市主要数据报送程序”的规定,健全和完善统计资料管理制度,规范统计数据提供和公布程序。在搞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资料的审定、提供和公布的同时,指导并监督各乡(镇)、各部门依照第 1 页 共 4 页法定程序收集、整理、提供和公布统计资料,有效防止数出多门或一门多数,确保全市各项统计数据特别是重要指标数据的标准一致、口径一致。依法纠正和查处擅自使用未公开发布的统计数据资料的不法行为。 三、强化统计服务职能,巩固统计发展地位。牢固树立各级党政领导的决策延伸到哪里,统计工作就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