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企业夏季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一、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一)各烟花爆竹企业必须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照已过期的,一律予以停产整顿,不得擅自进行生产作业。在停产整顿期间,各企业要严格落实停产企业厂内留守值班制度,认真清扫涉药工房,对机械设备设施进行维护保养,按规定妥善保管原材料、成品和半成品,确保全面停产到位,确保生产区和库区停产期间的安全。同时,各企业应按照新报批设计图纸和《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要求进行现场整改,尽快向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交延期换证申请及相关资料。 (二)申请进行错时生产的企业要结合自身实际,对重点工库房、重点部位、涉药生产环节进行排查,对从业人员进行全员教育培训,编制好高温雷雨季节烟花爆竹生产作业方案,在 6 月 28 日前向县安监局报批,并报属地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二、严格执行夏季高温雷雨季节错时上班制度根据省、州、县相关要求,2013 年 7 月 1 日至 2013 年 9 月 30 日为我县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夏季高温雷雨季节特别防护期。在此期间,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实行夏季高温雷雨季节错时上班制度,即每天10:00 至 17:00 之间不得从事有药工序作业。 三、严格落实高温雷雨季节特别防护期间安全监管责任 (一)在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夏季高温雷雨季节特别防护期间,局烟花股、安全生产执法大队、落潮井乡、新场乡安全生产服务站应根据气象预报情况和生产企业作息时间调整监管工作方案,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加强对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管,切实履行行业监管和属地监管职责。 (二)落潮井乡、新场乡安全生产服务站在日常检查中发现企业有非法违法生产行为的,应现场予以制止,并将相关情况迅速报告乡镇人民政府、县安监局烟花股、安全生产执法大队。对非法组织烟花爆竹生产的,要坚决予以打击取缔,依法依规从严惩处生产组织者和相关责任人。 第 1 页 共 2 页 (三)各企业要严格按照《XX 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负责人保护员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的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安全巡查和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及时记录企业的安全工作情况。实行错时生产制度的企业要密切关注气候和生产现场的变化,严禁童工、超龄人员、身体不适、酒后等上岗作业,坚决杜绝三超一改现象,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好生产。一旦出现药物温度自发升高或产生异味、1.1 级工房室温超过 32℃、一般工房室温超过 35℃以及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