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区优抚工作自查情况汇报根据市优抚工作会议部署和要求,我区对优抚工作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优抚工作自查情况汇报如下:一、优抚政策得到了全面落实我区优抚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各级财政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各项优抚政策得到了全面落实。一是在职残疾军人抚恤补助,按照市优抚处的文件要求,于2006年12月调整补发到位。二是在乡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自然增长机制,经区领导同意,按市调整标准,于2007年元月执行新标准,区民政局与区财政局两家联合下达了《关于xx区2007年调整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自然增长机制的通知》,区镇两级财政确保资金及时到位,各镇从元月份起按新标准发放生活补助,全区全部由银行发放。二、义务兵优待政策落实我区农村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全区实行统一标准发放。原六合上年农村人均收入为5930元,农村义务兵家属优待金为每人每年4150元,达到人均收入的70%,共439人,发放优待金总额1821850元。义务兵在部队服役期间被评为优秀士兵一次性奖励50元,荣立三等功一次性奖励1000元。三、健全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制度为解决优抚对象医疗难,全区建立了“四位一体”的医疗保障制度,以慈善门诊优惠为基础,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和大病住院保险为主体,及大病救助保险为补充,妥善的解决了优抚对象看病难问题。2006年全区优抚对象全部免费进入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参加大病住院保险820人,参保率达98%,投保金额164000元,全年住院理赔34人,理赔金额66907元,区实施大病救助86人,救助金额60100元。区财政建立优抚对象大病救助资金35万元(含大厂5万元)。同时区民政局年底下拨各镇大病救助基金8.2万元,由各镇解决平时看病较多的困难优抚对象,较好的解决了优抚对象看病难问题。四、春节对优抚对象实行普遍慰问节前区双拥领导小组下发了通知,号召全区在节日期间广第1页共2页泛开展拥军优属活动,并专项安排了慰问资金。对全区优抚对象实行普遍慰问。慰问标准为:在乡老红军每人1000元,在乡1——4级残疾军人每人500元,4级以下残疾军人每人350元,在职残疾军人每人300元,三属每人300元,在乡老复员军人和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每人300元,各镇安排烈军属座谈会1000元,全区慰问优抚对象和驻区部队共安排经费达54万元,慰问各类优抚对象共1377人。五、做好年画发放工作全区给优抚对象发放年画和春联共5600份。发放对象为烈军属,残疾军人和在乡各复员军人。发放形式主要是我们发给各街,镇。由街镇发到村和社区,再由村和社区组织发送到户。六、优抚政策公开1区民政局将优抚政策印制成手册,发放到各镇进行宣传,供优抚对象及时了解优抚政策。2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公示牌,由市统一制做的,我们及时发给了各街镇,目前都已公布上墙,为优抚对象核对标准提供了方便。3我们统一制做联系卡,发给优抚对象,为他们咨询政策提供了方便。第2页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