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考核办法 一、考核指标 (一)保障指标(10 分)有领导小组、有办公场地、有办公人员、有制度、有信息交流平台;缺一项扣 2 分
(二)人口控制指标( 24 分)1
计划生育合法率达92%(12 分),下降 1 个百分点扣 1 分; 2
违法生育多项控制率 3%(12 分)上升 1 个百分点扣 1 分;超生 1 个小孩扣 1 分; (三)工作质量指标(66 分)1
重视教育(6 分)计生政策法规进村入户、育龄群众的政策知晓率达 85%以上记 2 分,每少一个百分点扣 0
2 分;村(居)委有固定宣传栏记 2 分,无专栏不记分;永久性标语 1—2 幅记 2 分,缺 1 幅扣 1 分
优质服务和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10 分)全年开展两次免费生殖健康服务达 80%以上,建立服务档案记 5 分,每下降1 个百分点扣 0
1 分;使用药具在控制指标内记 5 分,每下降 1个百分点扣 0
计生协会和村民自治工作(6 分)村民自治达 50%以上,且验收合格记 4 分,每下降 1 个百分点扣 1 分;验收不合格不记分;协会工作达标记 2 分,不达标不记分
行政执法(15 分)依法催收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按政策全额征收上交记 15 分
降低比例的按比例记分
该征收不去征收的,不记分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5 分)做到流入流出底细清、情况明,当年流出育龄妇女办理婚育证明认输达到 80%记 1 分,每降 1 个百分点扣 0
1 分;流出区外的育龄妇女每半年有效等价证明达 60%以上记 2 分,减低 1 个百分点扣 0
1 分;对流入到建卡管理、持证验证达 90%以上记 1 分,下降 1 个百分点扣 0
1分;建立人口信息平台记 1 分,不建不记分
人口出生误差(6 分)人口出生统计误差控制在 5%以内记 6 分,超过 0
1 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