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污染防治实施工作计划 为切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 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xx 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发〔**〕13 号)及《xx 省大气污染物防治目标责任书》要求,特制定****年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 一、年度目标 **年,各地 pm10 年均浓度达到《XX 省**年大气污染防治年度实施方案》核定的**空气质量改善目标 61mg/m3 以下。**年pm10 年均浓度下降比例已达到或超过核定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的县(市、试验区),pm10 年均浓度应保持和持续改善;未达到核定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的县(市、试验区),要完成**年度空气质量改善指标。 (一)实施综合治理,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 1.加快淘汰燃煤小锅炉。 **年,编制 XX 县区建成区 10t/h 以下燃煤锅炉淘汰方案,重点淘汰城市建成区及燃气管网已覆盖地区燃煤小锅炉,累计完成燃煤小锅炉淘汰总任务的 50%。淘汰方案上报州级能源主管部门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对确有必要保留的燃煤锅炉,市人民政府应出具书面材料说明原因。(责任单位:XX 县区人民政府;州质监局、州发改委、州环保局、州工信委指导、协调、配合) 工业园区及化工、制药等产业聚集区着力推动建设集中供热或热电联产机组,逐步淘汰分散燃煤锅炉。(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试验区管委会;州发改委、州工信委、州环保局、州质监局指导、协调、配合) 2.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设施建设。 **年完成贵州兴义电力发展有限公司燃煤发电 2 号机组的旁路封堵(脱硫)(见附表 1),30 万千瓦以上燃煤机组均建设脱硝设施(见附表 2),已建成投运脱硝设施的企业必须对低温低负荷时段脱硝设施退出投运情况进行技术改造,确保机组负荷在 50%以上脱硝设施稳定正常连续运行。新型干法水泥第 1 页 共 7 页窑要安装脱硝设施;推进燃煤电厂、水泥、铁合金等行业燃煤锅炉和工业窑炉的除尘设施升级改造。(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试验区管委会;州环保局、州发改委指导、协调、配合) 3.工业大气污染治理。 各地制定石化、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方案。**年,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项目完成率达到 50%,已建治理设施稳定运行;完成全州范围内的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油气污染治理。(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试验区管委会;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