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仁主席在XX省非公有制企业民商事纠纷仲裁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全面总结试点工作经验进一步推进非公有制企业民商事纠纷仲裁工作全面总结试点工作经验进一步推进非公有制企业民商事纠纷仲裁工作——在XX省非公有制企业民商事纠纷仲裁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全国工商联法律部部长王瑗(二○○九年六月二十五日)尊敬的李仁主席、徐卫副主任、庞辉副主席,各位同志:大家上午好
非常高兴来到南京参加“XX省非公有制企业民商事纠纷仲裁工作会议”,借此机会,我谨代表全国工商联,向近年来与工商联积极合作、共同推动非公有制企业民商事纠纷仲裁工作的XX省法制办、XX省各市法制办、仲裁委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会前,我认真阅读了南京、无锡、扬州、连云港、淮安等市的会议材料,刚才听了庞辉副主席的情况介绍和徐卫副主任的讲话,特别是听了大家的发言,深感江苏推进非公有制企业民商事纠纷仲裁工作探索了宝贵的经验,取得了初步成果,走在了全国的前列
这得益于XX省工商联、XX省法制办领导的高度重视,得益于各市工商联、法制办、仲裁委的通力合作
XX省各级工商联切实在工作中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法制办、全国工商联关于开展仲裁工作的意见,能够坚持围绕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坚持从非公有制企业需要的实际出发,坚持工作创新
这些宝贵经验和有益做法源于实践,切合实际,行之有效,有很好的示范作用,值得学习和推广
下面,围绕推进此项工作,谈几点意见:一、在非公有制企业中推行仲裁法律制度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第1页共5页在非公有制企业中推行仲裁法律制度的工作,从开始到现在,始终都是在国务院法制办、全国工商联领导的高度重视下共同推进的
大家都知道,2005年国务院法制办和全国工商联共同发布了第一个文件(国法[2005]3号);2007年共同召开了两个会议:北京的试点工作会议和海口的仲裁工作座谈会,今天到会的同志中有一部分参加过这两个会议;2008年再次共同下发文件,共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