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供血机构设置计划 为使血液管理工作与医学科学技术和社会同步协调发展,建立健全我省采供血服务体系,加强采供血机构管理,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血液制品管理条例》、《血站管理办法》和《采供血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及规划目标 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血液工作为人民健康服务的宗旨,充分发挥血液工作在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建设和谐**中的作用
以保证临床用血和血液质量安全为目的,根据区域人口、医疗资源、临床用血需求等实际情况和区域卫生发展规划,统一规划调整采供血机构,基本建立起整体布局合理、网络健全、管理规范、质量可靠、系统运行良好的采供血机构网络
建立和完善以“相互协作,互补短缺,就近调配”为主的应急机制,使全省血液供给网络布局更加合理
二、机构设置 采供血机构分为血站和单采血浆站
血站包括一般血站和特殊血站
一般血站分为血液中心、中心血站和中心血库
特殊血站包括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和卫生部根据医学发展需要设置的其他类型血库
在省会城市 XX 市、特区 XX 市各设置血液中心 1 个,广州血液中心承担省级血液中心任务
19 个地级市政府所在地及 XX市番禺区、XX 市 XX 县区、XX 市 XX 县区各设置 1 个中心血站,在清远 XX 县区、XX 县区各设置 1 家中心血库
血液中心或中心血站因采供血需要,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可在辖区内设置分支机构或储血点;血液中心或中心血站因采供血需要,可设置固定采血点(室)或流动采血车,由第 1 页 共 3 页市级卫生行政部门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固定采血点、储血点不得进行血液检测
按照全国的规划及相关规定设置**省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和**省脐带血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