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教师培养幼儿的合作意识与合作能力 合作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个体为实现共同目标而自愿地结合在一起,通过相互之间的配合和协调而实现共同目标,最终个人利益也获得满足的一种社会交往活动。可在我们的生活中,合作究竟体现得如何呢?我在多年的幼教工作实践中发现,幼儿的独占(玩具、食物等)行为是一种十分普遍的现象。大部分孩子的自然行为就是:有的拿到玩具就自己玩,不愿给别人玩;有的见到喜爱的玩具就要,若不给他就哭或告状;喜欢争抢玩具;想玩但没达目的就伤害别人(踢人或抓人)等等。这些现象充分表明当今的幼儿十分缺乏分享的意识与行为,不会与同伴相处,处处总以自我为中心,不会合作。而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就是当今社会,独生子女已经成为这一代的主要潮流,爸爸妈妈的宠爱,爷爷奶奶捧为掌上明珠,使他们养成了许多不良的习惯。在家里,他们称王称霸,事事都顺心,所以到了幼儿园里,他们根本无视其他人的存在,什么东西都占为己有,什么事情都以自我为中心,根本就没有合作意识,有些幼儿连什么是合作也不知道。而经过长时间的交往,那些不会与同伴合作的孩子就会产生不快乐,有些还成为不受欢迎的人。所以,从小培养幼儿的合作意识和合作能力是非常重要的。那么,如何培养幼儿的合作意识和合作能力呢? 1.树立榜样的作用 首先是教师的榜样。教师在幼儿心目中一直有很高的威信,而且永远是幼儿模仿的对象,老师的日常行为、言谈举止和情感态度随时都对幼儿的发展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所以,老师要做有心人,平时要善于抓住一切有利时机为幼儿做好行为示范。日常生活中,我和班上的另一位老师配合默契,班级工作合作一致。在组织幼儿活动时,一位老师在组织幼儿进行操作活动,而另一位老师则主动帮着摆放材料;在制作教具时,都是合作的作品;班级的墙面、区域的布置有商有量,都充分体现出合作的痕迹——教师间反复多次的合作,引来很多孩子也来帮忙摆放材料、画画剪剪等。无形之中幼儿的合作意识也被激起,并开始逐步的萌发。 另外,同伴也是幼儿观察学习的榜样,教师对有合作行为幼儿的积极评价和鼓励,激发其他幼儿向他们学习。如当幼儿有某种物质分享行为时,老师要作出积极评价和鼓励,教师要运用自己的动作、表情、眼神、姿态等变化来表达对幼儿分享行为的肯定;当发现幼儿有合作行为时,老师可采取向幼儿点头、微笑、竖起大拇指或用手轻轻抚拍其肩、头等方式,使幼儿因得到老师的肯定而带来快乐和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