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局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按照全局“一杜绝两控制”工作目标,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目标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 xx 市安监局下达的控制指标(不超过 1 人)以内,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完成矿山企业关闭任务(长沙下达任务是 6 家);企业三级标准化达 100%。 二、工作重点 1、强化监管,严防事故。一是强化执法检查。计划执法与重点检查相结合。计划执法,按照属地监管的原则,安监站对辖区非煤矿山企业每月检查不少于一次;局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科全年计划执法不少于 60 家企业。强化执法检查效果,重视现场处罚执法手段,加大现场治违纠违力度。重点检查,将所有地下矿山列入重点检查企业,科室对每个地下矿山年度检查不少于二次;露天矿山重点检查开采不分台阶或台阶不规范企业;二是加强汛期监管,确保安全度汛。加强矿山防汛检查。地下矿山防淹井,露天矿山防边坡滑坡事故;加强尾矿库防汛。落实各级责任人员,24 小时值班巡查、应急救援物资到位;三是严格落实停产制度。事故矿山强制停产制度。发生人员死亡事故的企业停产整顿时间不少于一个月,同时在事故发生企业召开事故分析(警示)会,对事故单位的全体员工和当地其他非煤矿山企业负责人进行警示教育,以教训推动工作,使企业、员工提高安全意识。 2、严格行政许可。抓好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的 29 家企业的延期换证工作;加强“三同时”管理,新、改、扩建矿山建设项目严格落实“三同时”审查、验收制度;加强探矿权管理,严禁“先上车,后补票”。强化施工过程的安全监管与指导,督促基建矿山及时验收和办证,基建矿山不得借基建之名,行采矿之实,对未按期完成基建施工需延长基建时间的必须先立案处罚后再按程序办理。 3、强力开展专项整治。一是继续组织开展矿山整顿攻坚战;完成关闭 6 家企业任务,争取完成 12 家。对 2013 年关闭的 18家企业跟踪督促查,防止反弹;二是开展尾矿库综合治理。按照省、市六部门下发的尾矿库综合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制定我第 1 页 共 3 页市方案并组织实施,确保通过长沙验收;三是继续深入开展外包工程专项治理和基建矿山专项整治。依据《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监总局 62 号令)的要求,切实加强外包工程安全监管。同时加强基建矿山的安全监管,所有新、改、扩建矿山工程的开采设计方案中都要明确基建施工期,凡超过基建施工期仍在进行建设的基建矿山,要责令其立即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