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长在陪审任命会讲话 各位人民陪审员、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召开是县人大常委会 XX 县区法院认真贯彻落实贯彻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精神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的具体体现
前一段时期我县的人民陪审员工作经历了推荐、审核、培训、考核等阶段,今天又对各位进行了任命,这意味着各位陪审员从今天开始已经成为了一名“准法官”,今后将与法院的法官们一起行使神圣的国家审判权
在此,我代表县人大常委会讲三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要充分认识实行人民陪审员制度的重要意义 人民陪审员制度是我国审判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
实行陪审员制度对于人民群众参与国家管理,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促使审判机关公正司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我认为,实施人民陪审员制度,起码有四大好处: 第一,实行人民陪审员制度有利于弘扬司法民主
这次任命的 74 名人民陪审员来自全县各行各业,具有广泛的代表性
让大家参与审判,不仅能集思广义,而且能使各个行业、各个阶层的利益和价值标准融入到了司法审判活动中,保证了审判权全面、正确地反映人民的意愿
所以,我认为,人民陪审员制度是司法机关与公民直接沟通的一座桥梁,是人民群众表达利益和意志的一个有效渠道,也是公民享有的政治荣誉和政治权能
第二,实行人民陪审员制度有利于促进司法公正
人民陪审员,没有法官这种法律职业特性的影响,因此在陪审过程中,注重从社会道德标准等方面对案情进行分析,这样就可以与法官主要从法律的角度来考虑案件形成思维互补,有利于查清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确保裁判公正,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双赢
第三,实行人民陪审员制度有利于保证司法廉洁
人民陪第 1 页 共 4 页审员都来自社会各界,参与审判,首先能提高审判活动的透明度,促进司法公开;其次,能在陪审过程中对法官的廉洁情况面进行监督,使法官在办案过程中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