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局作风建设监督工作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市直机关作风建设,为全市各级机关作风建设做好表率,特作如下决定。 一、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和经济、科技、法律知识的学习,开阔视野,更新观念,学会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规律和方法指导工作。在实际工作中,要敢于抛弃旧的教条,敢于尝试新的路子,以与进俱进的精神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坚持按“三个有利于”标准评判是非得失,评价工作以实实在在的发展和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使用干部以德才兼备和政绩突出为标准,不求全责备,不论资排辈。 二、坚持原则,敢于负责。明确界定部门、科室职能,细化机关干部的岗位责任,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大胆负责地开展工作。遇到矛盾和问题要主动想办法解决。凡本单位、本科室职权范围内能解决的矛盾和问题,不准推诿、上交;跨单位的矛盾和问题,相关单位要主动协商解决,不准回避矛盾,推卸责任;职权范围内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请示报告,不准一推了之。对因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直接责任人,要依法依纪处理。对管理混乱、内耗严重、连续出问题或问题特别严重的,单位“一把手”要引咎辞职。 三、令行禁止,确保政令畅通。市直各单位要坚决贯彻执行市委、市人民政府的指示、意见和工作部署。在落实过程中遇到新情况、新问题,可以通过正常渠道向上反映,但不准以任何借口顶着不办。要坚决消除“中梗阻”现象,实行分级负责制,科员向科长负责,科长向局长负责,局长向市委、市人民政府负责。 四、坚持求真务实,杜绝弄虚作假。不准上报虚假情况、虚假典型和虚假数字,不准向下级和基层下达不切实际的工作指标、任务,不准开展脱离实际的达标、评比、检查活动。加强审计监督,完善内部审计、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审计制度,审计结果要作为提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对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的人,一律不得提拔重用;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第 1 页 共 3 页个人,要严肃追究当事人和单位领导的责任。 五、大力改进会风文风。提倡“捆绑”开会,开短会,不陪会。全市性的部门工作会议原则上一年只开一次,需要市委、市人民政府领导出席会议的,必须报市委、市人民政府领导批准。每次会议原则上只安排一名领导作报告。要按通知规定派人参加会议,因故不能到会的要履行请假手续;与会人员不准迟到、早退。尽量压缩会期,减少与会人员和工作人员。要切实精简文件,不发层层表态式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