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宗教事务局党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安排意见 机关各科室。根据中央、省市委安排部署,结合我局实际,现就 2016 年在全局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简称“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总体要求 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落实党章关于加强党员教育管理要求、面向全体党员深化党内教育的重要实践,是推动党内教育从“关键少数”向全体党员拓展、从集中性教育活动向经常性教育延伸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部署,对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重大意义。“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是一次活动,要突出正常教育,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用心用力,抓深抓实,真正做到把党的思想政治建设抓在日常、严在经常。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基础在学,关键在做。要把党的思想建设放在首位,以尊崇党章、遵守党规为基本要求,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思想为根本任务,教育引导党员自觉按照党员标准规范言行,坚定理想信念,提高党性觉悟;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正确政治方向;进一步树立清风正气,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进一步强化宗旨观念,勇于担当作为,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为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的团结统一夯实基础,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为实现富强人文健康新 xx 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增强针对性,“学”要带着问题学,“做”要针对问题改。着力解决少数党员理想信念模糊动摇的问题,主要是对共产主义缺乏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缺乏信心,精神空虚,不思进取等;着力解决少数党员党的意识淡化的问题,主要是看齐意识不强,不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在党不言党、不爱党、不护党、不为党,组织纪律散漫,不按第 1 页 共 8 页规定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按时交纳党费,不完成党组织分配的任务,不按党的组织原则办事等;着力解决少数党员宗旨观念淡薄的问题,主要是利己主义严重,服务意识不强、态度生硬、捡轻怕重、吃拿卡要、假公济私、损害机关形象等;着力解决少数党员精神不振的问题,主要是工作意志消退、消极懈怠,不作为、不会为、不善为,在岗不尽责,逃避责任,不起先锋模范作用等;着力解决少数党员道德行为不端的问题,主要是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不注意个人品德,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