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风办工作计划 20****年纠风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中纪委三次全会和省纪委三次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心,提高机关工作效能,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以治理教育乱收费、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减轻农民负担和纠正工作效能中存在的不良风气为重点,从改革入手,标本兼治,在巩固、深化、提高上下工夫
加强组织协调,强化宣传力度,注重工作实效,探索创新路子,使纠风工作取得新的更大的成效,以实际成果取信于民
1、继续抓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巩固治理成果
全面推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一费制”政策,由各市提出收费标准,报省批准
这项工作要在学校秋季开学前全面实行;制定出台规范收取赞助费的行为和举办各类培训班的行为的政策规定,从制度上杜绝乱收费、乱办班的行为;进一步落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规范高校收费行为,未经省财政、物价和教育部门的批准,不得出台新的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不准双轨制收费,制止强制代办行为;继续开展教育乱收费的专项举报投诉活动,严肃查处教育乱收费案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2、继续抓好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工作
一是进一步完善和规范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
严格执行《关于规范完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70 号)文件,县级以上公立(政府、国有企业)医疗机构 100%参加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目录中的全部药品(国家特殊管理的药品除外)和临床普遍应用、采购量较大的非基本医疗保险用药都要纳入集中招标采购
严格执行《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规范》(卫规财发[20****]308 号)和《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监督管理暂第 1 页 共 3 页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