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评估细则 第一部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百分制考核、占总分13%) 一、业务工作指标(100 分)1.政策法规(45 分)⑴控制违法生育(15 分)符合政策生育率 95%(含 95%)不扣分,可进入先进单位评选,每低一个百分点扣 1 分;⑵社会抚养费征收(15 分)按年初分配的征收任务和期内出现违法生育的应征收金额的 65%征收到位记满分,每欠 1%扣 1 分;⑶全面落实人口计生奖励优惠政策(5 分)错报两扶对象 1 例扣 3 分,1 例应退出未退出扣 2 分,补报 1 例往年应报未报对象扣 1 分,错发独生子女保健费 1 例扣 0.2 分。落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配集体经济收益、征地补偿费时对独生子女家庭增加一人份额的优惠政策记 2 分,未落实的扣 2 分,该项可负分;⑷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10 分)①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本辖区内流入人口管理五率(信息采集率、合同签订率、持证验证率、节育措施落实率、三查一治查访到位率)达 100%记 7 分。每项低一个百分点扣 0.2 分,省、市、县检查中有扣分的,加倍扣减到考核单位。②流动人口(含流入、流出)管理资料准确、规范并按时上报各种流动人口资料和报表记 3 分,缺交 1 次扣 1 分。1 例流动人口(含流入、流出)错、漏登扣 0.5 分,是已婚育妇漏登的加倍扣分。 2.计划生育统计质量及科学管理(20 分)⑴流动人口一盘棋工作(6 分)。漏登非已婚育妇 1 例扣 0.1 分,漏登已婚育妇1 例扣 0.2 分,逻辑错误纠错达 100%,每低 1 个百分点扣 0.1 分;⑵报表资料(2 分)。迟交 1 次报表扣 0.5 分,迟交 1 次其它资料扣 0.3 分,报表内容中每漏填 1 个项目扣 0.1 分;⑶真实准确出具各种证明(3 分)。滥开计生证明一例倒扣 5 分,所开证明内容不齐,缺一项扣 0.2 分,该项可负分;⑷严格审批二孩生育证(5 分)。因调查不力,错发 1 例二孩生育证导致违法生育的扣 5 分,未导致违法生育的 1 例扣 1 分;⑸在迎接省、市、第 1 页 共 3 页县检查中,出现出生错、漏统的在统计质量中实行倒扣分,按计外、计内、一孩、二孩、多孩分别计算。省、市、县检中出生 1 例错、漏统每例分别扣 6 分、4 分、2 分;⑹出生补报(3分)。当年出生跨月报的出生 1 例扣 0.2 分,跨年报的计内生育每例扣 0.5 分,跨年报的违法生育纳入当年考核评估,按要求自清自查自报的出生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