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机关工作总结及安排 2011 年是新中国成立 60 周年,也是应对国际国内环境重大挑战和民政事业发展的关键一年
今年以来,我局积极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突出新形势下民政工作重心,坚持创新工作理念,改进工作作风,切实改善民生,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有力地推动了全区民政事业健康发展
一、2011 年工作回顾 (一)抓落实,保民生,困难群体基本生活明显改善
1、抢抓先机,统筹兼顾,城乡低保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
2011 年,全区享受城乡低保对象 67491 户次、115920 人次,发放保障金 2918
39 万元,其中城市低保人均月补差 197 元,比去年提高 53
9%;农村低保人均月补差 86 元,比去年提高34
全年新增低保对象 450 人次,脱保 3217 人次,调增调减对象 1297 人次,充分做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今年面对保障困难群体基本生活工作压力增大的情况,我们狠抓落实,从多方面强化城乡低保工作
一是率先在全市开展农村低保提标扩面工作
根据《市 2011 年农村低保提标扩面应保尽保操作规程》精神,经区政府第 44 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从 2011 年 4月 1 日起我区在全市率先将农村低保标准由原来的 1200 元每人每年提高到 1600 元每人每年
提标后,全区享受农村低保达1678 户、3575 人
二是率先在全市推行低保听证制度
今年 4月,我区在全市率先推行低保听证制度
截至目前,共举办听证会 62 场,1860 人申请低保听证,其中 1322 人经听证纳入低保
低保听证制度进一步提高了城乡低保工作透明度,扩大了群众的知情权,有效防止错保、骗保、漏保,促进了低保工作的科学管理,城乡低保作为“阳光”工程更加深入人心
市领导对我区低保听证制度给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