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一五”节能工作总结和“十二五”节能工作安排 市“十一五”节能工作总结和“十二五”节能工作安排“十一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中、省节能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把节能降耗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突破口和重要抓手,努力克服“5X8226;12”汶川特大地震和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严重影响,完善工作机制、推进结构优化、实施重点工程、抓好重点领域、推动技术进步、夯实节能基础,全面推进节能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十一五”期间,全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从 20**年的 2
7吨标煤/万元下降到 2
15 吨标煤/万元,累计下降 20
36%,工业增加值能耗累计下降 35
53%,全面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任务
一、“十一五”节能工作开展情况 (一)落实目标责任
为确保节能工作任务的落实,强化对目标责任的分解和考核,市政府与各区市县政府签订“十一五”节能目标责任书
制订《关于进一步推进节能降耗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大攻坚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通知》,加强年度目标考核工作,将节能指标完成情况纳入各区市县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作为考核评价政府领导干部业绩的重要内容,加强责任追究
市节能减排办多次组织市级部门对各区市县开展督查和预考核,及时发布各区市县政府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对未能完成节能任务的区市县及时通报并责令整改
经核定,全市五区市县均完成了“十一五”节能目标任务
(二)大力实施重点节能工程
积极组织申报国家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和省重点节能工程,蔡山洞瓦斯发电、利万步森水泥低温余热发电项目等获得国家节能专项资金支持
认真实施xx 市重点节能工程,着力抓好工业锅炉(窑炉)改造、余热余压利用、电机系统节能改造、资源综合利用等重点节能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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