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中心 XX 年工作总结和 XX 年工作安排 2015 年以来,**县法律援助中心在省法律援助中心、市法律援助中心的指导下,在县司法局的领导下,充分发挥法律援助的职能作用,为促进保障社会贫弱群体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全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 147 件,其中刑事法律援助案件 17 件,民事法律援助案件 130 件,接待来人来访 120 人次,为当事人代写法律文书 36 份
现将 2015年的工作进行如下总结并对明年的工作任务的部署
一、通过加大宣传,增强了我县广大群众法律意识 法律援助宣传是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了解法律援助制度的基本途径,也是贫困群众申请法律援助的必要前提和基础
针对以往宣传方面的薄弱环节,我们通过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和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进一步加强了法律援助的宣传工作,初步做到法律援助宣传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一是配合局宣教股在全县城乡开展了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援助宣传教育活动,参与人数达2 万人次;二是利用律师事务所和公证处的职能优势,配合开展法律援助咨询活动,共为 3000 人次提供了义务法律咨询;三是向弱势群体散发法律援助宣传单近 20000 份,其中利用集市在街头散发 15000 份,利用双休日上门发放 5000 份
二、通过“**”法律咨询热线,为群众服务答疑解难,真正方便了群众
我们认真对待每一个来电,做到件件有记载、事事有着落
对每一个寻求帮助的当事人,尽最大努力向他们解释清楚法律问题
对于能当场回答的问题尽量用通俗的语言给予答复,让当事人听的明白、记得清楚;对于涉及其他有关部门的问题,明确告知当事人解决的途径,帮助他们与有关部门接洽,避免他们走弯路
一年来共接听来电法律咨询 120 余次,群众满意率达到 98%
三、严把质量关,不断提高法律援助工作实际效果 我们在开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