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东镇村庄规划工作方案 为了尽快推进我镇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按时按质完成市政府“惠民 66 条”中关于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有关任务,按照 XX市政府有关要求,农民建房必须依据镇村庄规划才能审批,为加快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机构组织 成立镇、村、社三级村庄规划领导小组,其中: (一)镇级村庄规划领导小组
由党委副书记、镇长毕天星任组长,副镇长黄晓斌,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朱湘频,镇长助理洪树伟任副组长,规划办刘鹏程、纪检监察室曾石平、国土所林晓峰、中心镇建设办陈灼棠及规划办主要工作人员任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规划办,负责开展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刘鹏程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曾广山同志兼任
(二)村级村庄规划领导小组
由村支部书记任组长、村主任任副组长,村副主任任专门联络员,成员包括村委成员及各经济社社长
二、职责分工 (一)镇级村庄规划领导小组:负责跟踪、协调、监督村庄规划的有关工作; (二)规划办:负责编制技术要求和单体农房标准图集、1 提供基础资料、制定建房指引和审批程序,并负责规划成果初步审查; (三)国土所:负责协调村庄规划土地利用有关事宜; (四)中心镇建设办:负责对村庄规划设计单位资格审查,协调规划设计简化招投标工作; (五)监察办:负责对村庄规划设计单位的资格审查,监督、协调规划设计工作,简化招投标工作; (六)财政所:协调、核拨规划经费事宜; 镇级村庄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落实规划经费、委托设计单位、组织规划方案及成果公示、村民对规划方案提出重大异第 1 页 共 14 页议时组织论证会、初步审核规划方案、协调规划矛盾、报送方案审查、报送成果审批; (七)村、社二级村庄规划领导小组:配合规划调研、组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收集村民意见及建议、协调村民矛盾,统一村民思想; (八)设计单位
驻村调研不得少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