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领导小组讲话 在惠源县农村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工作领导小组会上的讲话 为贯彻落实 7 月 15 日在 XX 市召开的“全省两项制度有效衔接扩大试点工作培训暨现场会”、7 月 22 日省政府关于“两项制度有效衔接扩大试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我强调几点意见: 一、要充分认识“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的重要意义。 首先,我们国家实行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都是以农村贫困人口为扶持对象的,实现两项制度的有效衔接,对于充分发挥两项制度的作用,确保农村贫困人口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进一步激发其自我发展能力、艰苦奋斗的精神,最终实现全面的脱贫致富的目标,具有重大意义。 其次,农村低保制度全面建立,标志着我国的农村扶贫开发工作进入了救助扶贫和开发扶贫“两轮驱动”的新阶段。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是我国关注民生和解决民生问题的两项重要支点。农村低保是维持生存,扶贫开发是促进发展,二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实现两项制度有效衔接,是高度关注民生、坚持以人为本执政理念的具体体现,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消除绝对贫困现象的现实需要。 第三,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建立健全农村贫困人口信息管理系统,摸清全县贫困人口规模、分布、构成等特点,才能找准贫困原因、对症下药。因此这是制定扶贫开发政策措施的重要依据,也是落实措施的基础。合理确定全县贫困人口规模也是今后我县在争取上级扶贫项目的重要基准依据,贫困人口的分布特征也是各项措施布局的重要依据。 二、加强宣传力度,确保三公原则 要合理确定农村低保和扶贫对象,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避免发生不必要的上访事件。首先要加强宣传力度,通过召开村民大会,设立专栏、发放宣传资料、书写宣传标语第 1 页 共 2 页等形式,广泛深入宣传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的重要意义、工作方法等,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其次要实行三榜审核公示:一是村级民主评议对确定的贫困人口在村务公开栏公示 7天;二是乡镇以村为单位对申报农户进行复查,经二榜公示 5天无异议后整理录入报县扶贫和民政部门会审;三是县扶贫、民政部对上报的贫困人口进行 5%以上的比例抽查,抽查合格后进行审批。对识别出来的农村贫困人口,属于扶贫对象的由县扶贫办审批,属于农村低保对象的由县民政部门审批,属于交叉对象的由扶贫和民政共同协商审批。 三、强化部门配合、狠抓落实 各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