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增强安全监管执法工作的计划性和有效性,促进执法人员落实行政执法检查责任,全面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根据《行政许可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 24 号)和《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10〕183 号)等法律法规政策要求,在总结 2013 年安全生产计划执法工作的基础上,结合《xx 县安监局 2014 年工作方案》,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和编制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以全面实施安全发展战略,认真贯彻国务院《意见》、《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和国务院国发〔2010〕23 号文件为主线,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继续深入开展“有计划、全覆盖、规范化”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督促生产经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增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计划性、有效性、针对性和权威性,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促进全县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
(二)编制原则: 1、依法行政、程序正当
依法行使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执法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职权,做到主体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符合法定程序、量罚适当
严格执法、公正执法,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不枉不纵
上下衔接、全面覆盖
通过重点执法检查和委托执法检查方式,把全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和冶金、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八大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全部纳入执法检查范围,做到全覆盖、不缺失
3、分级负责、属地为主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坚持属地监管、分级负责、突出重点
县安监局对已列入计划执法范围的生产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