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书记在项目建设调度会发言 各位领导、 同志们: 根据会议安排,我就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手续办理程序的有关问题作一发言
一、规范投资项目建设手续的重要意义 为规范项目建设手续,国务院办公厅以国办发[2011]64 号文件印发了《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省政府办公厅以鲁政办发明电[2011]196 号文件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办发[2011]64 号文件精神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从新开工条件、管理程序等方面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
上 述 通 知 下 发 后 , 我 市 认 真 贯 彻 执 行 , 以 菏 政 办 发[2012]29 号文件印发了《关于建立加强和规范新开工建设项目管理制度的通知》,项目管理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但仍有部分项目建设手续不完善,据初步调查摸底,手续齐备的比例不到 30%
投资项目手续完备,是项目建设的先决条件,是维护投资建设秩序、规范投资行为的重要手段,更是得到法律法规政策保护、争取土地、资金等支持的最低门槛
否则,将成为每次清理的对象,严重者将被拆除,造成投资浪费,不利于项目的顺利实施,不利于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
因此,各级各部门要紧密联系我市实际,从实践科学发展观和提高经济管理水平的高度,进一步提高认识,进一步强化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大规范建设手续的力度,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推动全市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优化奠定基础
二、中央和省的有关要求 (一)新开工项目的“八个必须”条件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建设规划、土地供应政策和市场准入标准
2、已经完成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
实行审批制的政府投资项目已经批准可行性研究报告,其中需审批初步设计及概算的项目已经批准初步设计及概算;实行核准制的企业投资项目,第 1 页 共 6 页已经核准项目申请报告;实行备案制的企业投资项目,已经完成备案手续
3、规划区内的项目选址和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