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计划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提升市民素质和城乡文明程度,为建设美丽新兴平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按照中、省、咸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要求和市委工作会议安排,市文明委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继续大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建目标全市年内拟创建省级文明单位 1 个,省级文明校园 1 个,省级文明村 1 个
创建 xx 市级文明单位标兵 2 个、文明单位 2 个、文明校园 1 个、文明村 1 个、文明镇 1 个,文明社(小)区 2 个、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先进单位 1 个,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先进集体 1 个、城乡共建精神文明先进集体 1 个;创建 xx 市级文明单位 10 个、文明校园 5 个、文明村 13 个,文明镇 2 个、文明社(小)区 3 个
xx 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先进单位 3 个,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先进集体 3 个、城乡共建精神文明先进集体 3 个、践行核心价值观公益广告宣传先进单位 3个、优秀志愿者服务队 3 个
二、重点任务 (一)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活动 1、以围绕宣传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重点,重在学好用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
把学习宣传贯彻讲话精神作为一项长期政治任务,在已有工作基础上,联系实际、深入学习,加深对讲话精神的政治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切实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 2、组织开展专题学,领导班子带头学,联系创建实际学,以讲话精神为思想武器发现问题、分析解决问题,切实推进各项创建工作向纵深发展
培育和打造兴平特色文化品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要同文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