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监管暨国企党建会议的讲话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主要做法和体会;存在的主要问题;下一步工作打算进行讲述。其中,主要包括:理顺国资监管体制、履行国资监管职责、落实国资监管措施、区国资办成立并运行两年多来的实践证明,区委、区政府单独设立国资监管机构的决定是正确的、单独成立国资监管机构,对区属经营性国有资产实施统一监管、一个新的体制的建立和完善,涉及相关部门多年来形成的职能和利益格局的调整、有利于调整优化经济结构布局、有利于统一搭建融资平台,提升政府调控手段,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体制未完全理顺、监管尚需加强、家底未完全弄清、国有企业现状堪忧等,具体材料请详见: 各位领导、与会 同志: 根据会议安排,下面就我区加强国资监管体制建设和国资监管工作情况作简要汇报: 一、主要做法和体会 (一)主要做法 1、理顺国资监管体制。一是党政重视。2007 年我区进行政府二轮机构改革时,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国资监管体制机制建设,客观分析了我区国有资产运行情况及监管现状,充分认识到单设国资监管机构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向省、市国资委汇报工作,争取上级支持。二是单列机构。2007 年 9 月,我区在全市三县一区率先单独设立国资监管机构,为区政府直属特设机构(正科级),机关工作人员纳入全额财政预算。同时,成立了以区长为主任的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区国资委),为区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区国资办为常设办事机构。三是配齐班子。区委批准成立了区国资办党组,选拔了部分年轻干部进入班子,配齐了党政工班子成员,并从财政、粮食、外贸等部门选调业务骨干充实了工作人员。同时,根据职能和工作需要,内设了七个业务科室,制定和完善了相应岗位职责和管理制度。 2、履行国资监管职责。一是确保顺畅运行。区委、区政府第 1 页 共 4 页将国资监管和企业改制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多次专题研究国资监管工作,切实解决好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区人大常委会将国资监管工作纳入了执法监督范围,定期开展执法检查,为区国资办行权履责排除障碍、提供法律保障。二是明确工作职能。依据《企业国有资产法》的规定,在学习借鉴外地经验的基础上,明确了国资办的机构性质和职能职责,明确了国资部门与政府其他部门、机构及企业之间的关系,划入了财政、经委、劳动保障部门的相关职能。三是给予资金支持。拨付资金购置了办公设备,建立了财务统计和产权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