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党代表常任制思考最近在基层调研,发现不少乡镇对发挥党代表在闭会期间的作用重视不够,有的一年一次会,甚至一届一次会,似乎“党代表只有投一次票的权利”
如此简单的做法,挫伤了党代表的积极性,这不能不引起各级领导的重视
众所周知,乡镇党代表是由本乡镇全体党员按照《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选举产生的,一般讲,他们政治素质高,党性观念强,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开拓创新,在两个文明建设中作出了较大成绩;作风正派,清正廉洁,密切联系群众;组织纪律性强,能如实反映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具有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
可以说,他们是党员心目中的代表人物,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感召力
这一群体的心态如何,将直接影响乡镇党委的精神状态、精神风貌乃至班子威信
因此,充分发挥这支队伍的积极作用,有效挖掘他们参政议政的内在潜力,则是乡镇党委工作的题中之义
在这种情况下,建立“乡镇党代表大会常任制”不失为一种理想选择
所谓“党代会常任制”,是指党代会实行常任,党代表也实行常任,任期与大会届期相同,届期内每年召开一次代表大会
其要点包括:1、基本职责
届中召开的乡镇党代表大会的职权有
一是听取和审议党委的年度工作报告,认真负责地对党委、政府工作作出公正、客观的评价,积极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
二是参与本乡镇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以及深化改革等重大问题的讨论和决策
三是经常听取本单位党员、群众的意见,并及时如实地向党委汇报,协助党委做好党员、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四是及时宣传、传达并带头贯彻执行党委作出的各项决定、指示
此外还可以明确届中党代会对上级党委任命的两委委员进行追认表决,对两委全体委员进行信任投票,听取两委提请的其它问题并作出相应的决议
2、活动方式
届中召开党代会要区别于换届选举,可以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力求实效
一是加强联系,设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