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我区乡镇党委自二○○一年换届选举至今已任期届满,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中国共产党XX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乡镇党委集中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的有关精神,以及郴组〔2005〕43号文件的统一部署,区委研究决定,全区17个乡镇党委于今年三月底以前进行换届选举
这项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直接关系到科学发展观在农村的贯彻落实,关系到党在农村基层组织的加强和执政基础的巩固,关系到今后几年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关系到巩固和扩大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
为了切实做好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这次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针,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切实保障党员行使民主权利;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以及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调优配强乡镇党委班子,培养高素质的乡镇干部队伍;坚持任人唯贤、公道正派,思想汇报专题在全面考察的基础上,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让群众信得过、能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优秀干部选进乡镇党委班子,特别要选优配强乡镇党委书记
通过这次换届选举,进一步增强乡镇党委班子的整体功能,按照团结、务实、廉洁、高效的要求,加强乡镇党委班子建设,为全面推进我区三个文明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乡镇党委职数的配置
根据省委湘组电〔2005〕29号、郴组〔2005〕43号和郴编办〔2005〕184号以及郴编〔2006〕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乡镇党委定职数5—8人
一类乡镇:白露塘镇为8人;第1页共5页二类乡镇:良田镇、坳上镇、桥口镇为8人(以上四个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