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镇规划管理实施方案 一、考评对象 各乡(镇)、街。 二、考评内容 村镇规划编制、管理乡(镇)、街村屯整治工作。 三、评分标准 (一)基础工作(20 分) 1.管理机构、管理队伍健全的得 5 分,否则不得分。 2.管理机构和管理队伍稳定的得 5 分,否则不得分。 3.设立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经费的得 10 分,未设立的不得分。 (二)规划编制工作(16 分) 1.按要求搞好乡(镇)规划编制的得 6 分,否则不得分。 2.按要求完成村规划指标的得 4 分,未完成的不得分。 3.积极落实村镇规划编制资金的得 6 分,资金不到位不得分。 (三)建设、规划管理工作(20 分) 1.严格执行规划行政审批程序进行项目建设的得 6 分,未执行规划行政审批程序进行项目建设的不得分,未执行规划行政审批程序进行项目建设的出现一次扣 3 分。 2.滥用职权、擅自越权批准建设的不得分,无滥用职权、擅自越权批准建设的得 8 分。 3.严格按照批准平面位置、立面条件进行项目建设的得 6分,出现未按照批准平面位置、立面条件进行项目建设的不得分,未按照批准平面位置、立面条件进行项目建设的发生一件扣 1 分。 (四)村镇建设统计工作(12 分) 1.及时完成村镇建设年报的得 4 分,否则不得分。 2.报表数字真实、准确的得 4 分,不真实、不准确的不得分。 3.及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任务的得 4 分。未及时完成的出现一次扣 2 分。 第 1 页 共 2 页 (五)乡(镇)、街村屯整治(32 分) 1.乡(镇)、街街路、村屯道路路面及路边沟清洁。6 分 2.乡(镇)、街街路、村屯道路路面完好。5分 3.乡(镇)、街街路、村屯道路配套设施排水管渠完备。4分 4.集中供水设备完好率达 100﹪。3分 5.垃圾、粪便无乱堆乱放。4 分 6.庭院整洁、建筑物立面无乱涂乱画。4 分 7.无市场外溢、占道经营、车辆乱停乱放。6 分 四、加分项目 (一)制定规划管理相关制度。2 分 (二)采取积极措施,宣传贯彻《城乡规划法》。2 分 (三)积极组织农民工匠参加岗位培训。4 分 (四)获得市级以上的奖励。4 分 五、考评方法 (一)市政府成立*市村镇规划管理考评领导小组第 2 页 共 2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