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乡村行动计划 市委"2011"20 号 ★ 关于印发《XX 县区美丽乡村建设行动计划(2011-2015年)》的通知 各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市机关各单位: 《XX 县区美丽乡村建设行动计划(2011-2015 年)》已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 XX 县区委 XX 县区人民政府 2011 年 3 月 22 日 抄送:市诸领导中共 XX 县区委办公室 2011 年 3 月 23 日印发 (共印 240 主题词:农村工作美丽乡村行动计划通知份) XX 县区美丽乡村建设行动计划(2011-2015 年) “十一五”以来,我市认真实施《XX 县区城乡一体化行动纲要》,立足城乡统筹发展,以科学规划为龙头,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推进农村生态建设,城乡面貌明显改善,农民收入显著提高,现代农业加快发展,新农村建设取得扎实的成效。为深入推进我市新农村建设,加快实现城乡一体化,根据《XX 省美丽乡村建设行动计划(2011-2015 年)》和《XX 县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总体部署,特制定 XX 县区美丽乡村建设行动计划(2011-2015 年)。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三化”同步推进为导向,以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为动力,以深化提升“千村示范、万村整治”为载体,着力推进农村生态经济体系、生态人居体系、生态文化体系和生态环境体系建设,突出重点、连片推进、打造精品,着力建设科学规划布局美、村容整洁环境美、创业增收生活美、乡风文明身心美的宜居、宜业、宜游第 1 页 共 40 页美丽乡村。 2、总体目标。力争至 2015 年,全市 80%以上的农村创建成为美丽乡村。2011 年全市 20%以上的农村创建成为美丽乡村。总体实现以下目标:---农村经济加快发展。高效生态农业显著发展,形成一批特色农业示范村。农村 二、三产业加快发展,农民实现充分就业、村域经济日益发达。“十二五”期间,力争实现农业增加值年均增长 3%以上,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率高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率。 ---农村环境不断改善。村庄建设水平全面提升。至 2015年,创建省级“农家乐休闲旅游特色乡镇”1 个以上,建成一批有特色、效果好的森林村庄。完成农房改造 60000 户,完成“异地奔小康”工程 3000 户。 ---公共服务更加均等。建成覆盖城乡、功能完善、分布合理、管理有效、水平适度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至 20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