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局党员春季轮训计划 根据区委组织部《关于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中全会精神为主题做好今冬明春党员轮训工作的通知》(组文 69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此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主题,以用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武装头脑、提高素质、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为根本目的,不断巩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教育活动成果,坚持学以致用、用以促学,着力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素质和科技文化素质;坚持突出重点,着力提高培训质量,增强学习效果;坚持贴近工作实际,形式多样,使每名党员都参加集中学习培训,使物价干部能够极积适应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的要求,不断提高政治思想和业务工作水平。 二、轮训安排 轮训时间:月 20 日至 3 月下旬; 轮训方式:单位轮训以集中培训与自学相结合,积极参加区直机关工委组织的培训; 轮训内容: (1)月 20 日—元月 15 日,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全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等; (2)元月 15 一 2 月 10 日,进一步学习《价格法》、《省涉案财物价格鉴证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做到认真学法,严格执法,带头守法; (3)2 月底—3 月中旬,请专家专题辅导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关于科学发展观的一系列重要论述,使物价干部能够极积适应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的要求。 三、具体要求 1、按照党员轮训计划要求,所有党员应按时参加局党组组织的集中轮训,做好党员出勤记录,确保党员参训率 100%。 2、所有党员认真做好党课学习记录,积极参加讨论。 3、每位党员要写好一篇党性分析,对照党员标准亮思想、第 1 页 共 2 页谈认识、找差距,着力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 4、轮训结束后,局党组做好党员春季轮训工作总结上报区直机关工委。第 2 页 共 2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