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度海事船检工作计划 四季度海事船检工作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省海事局四季度安全例会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认真吸取“9.22”事故教训,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落实安全责任,加大安全监管和整治力度,消除安全隐患,积极推动运力发展和船舶更新改造,提高船舶技术状况,提高广大水运从业人员安全技术素质,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事故指数不超过控制数,确保全市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稳定。 四季度要着力抓好以下各项工作。 一、继续扎实开展渡口渡船安全专项整治。 四季度是今年渡口渡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整治阶段的最后时期。要按照《全市渡口渡船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要求,加大整力度,消除渡运安全隐患,努力提高渡口渡船达标数量。要认真落实省交通厅《关于在全省开展乡镇渡船更新改造工作的通知》(湘交安字[2006]286 号),认真抓好渡口渡船更新改造,必须采用省统一设计的渡船船型,要抓好新建渡船的检验、质量控制、验收和发证,确保质量良好,不得出现低质量和无证渡船。要抓好渡工培训考试和发证。船舶船员科要制定渡工培训计划,深入下去与各海事处一起逐县(市)进行渡工培训考试发证,达到所有渡工都有适任证书。要完善渡口渡船台账和档案,开发软件,实现渡口渡船标示和台账电脑化。督促《渡口守则》牌的建立。春运前对客渡船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技术检查。 二、认真开展水上交通安全大检查和整治。 要认真吸取 9.22 事故教训。我局决定,从 10 月中旬开始至 12 月中旬结束,在全市范围继续开展水上交通安全大检查和整治,重点检查客渡船、游览船、危险品船、挖砂船和运砂船,重点整治非客运船载客。各海事处要制定安全大检查和整治具体方案,组成强有力的检查组开展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违法行为和安全隐患,严格按照《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和《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严肃处罚和立即整改好。要重点整治非客运船载客,对无证小船载客,一经发现一律没收船舶。第 1 页 共 4 页对无证船舶只能处罚,严禁收取无证船舶费用。要认真整治运砂船超载,坚决遏制超载行为。在检查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在海事职权范围无法整改好的,要及时将情况向当地政府、交通局和市局报告,组织进行综合治理整改好。 三、抓好水上交通安全宣传“四进”工作 要继续深入开展水上交通安全宣传“四进”工作。四季度重点进学校宣传,“四进”工作要做到各县(市)有一个水上安全宣传教育基地,各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