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局执法检查计划 为扎实推进依法统计,遏制统计违法行为,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树立统计权威,促进统计监督检查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现按照《XX 市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 2013 年全市统计法制工作各项计划的通知》(榕统办【2013】7 号)的要求,制定我县 2013 年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一、执法检查开展方式及检查对象 2013 年执法检查主要以常规检查、督导检查、联合检查和专项检查方式进行,采用常规检查与督导检查相结合,全面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一般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等方式开展执法检查
常规执法检查,对象主要为近年来未进行过执法检查且经济规模较大单位,上年督导发现数据存在问题单位,以及有迟报现象或统计基础工作较差单位
督导检查,对象为近年来未进行过执法检查单位,新增规模单位、上年被立案查处并罚款单位
重点执法检查,为围绕统计中心工作,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及重点指标开展执法检查;结合统计工作难点、重点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规范被调查单位统计行为
二、统计执法检查内容 1、被检查对象是否按照企业一套表制度要求联网直报统计数据,是否依法建立健全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帐,统计调查资料、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等是否真实; 2、是否存在未按统计报表制度规定报送资料、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及领导人员行政干预统计数据等违法行为; 3、是否依法设立统计机构或配备统计人员,统计人员是否具备统计从业资格; 4、专项统计数据质量执法检查
在统计检查工作中集中力量对工业、建筑业、房地产、贸易、能源、劳资、服务业等企业一套表统计填报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查处一批典型案件
三、统计执法检查时间从 2013 年 5 月份开始,9 月底前结束
具体时间由各专业科室结合自己工作,合理安排
第 1 页 共 3 页 四、统计执法检查程序 1、实施
各专业科室开展统计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