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十二五发展规划 一、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提升社会保障能力 1、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十二五期间,要进一步健全政策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资金投入自然增长机制,强化队伍建设,强化监督检查,全面建立起精干高效的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要进一步加强政策整合,认真做好城乡低保与城镇养老保险、失地农民保险、农民养老保险政策衔接工作,实现最低生活保障救助制度与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无缝对接。要继续加强城乡低保动态管理,分类施保,应保尽保。城镇低保在十二五期间要随着城镇人口增加逐步扩大覆盖面,要由现在占城镇总人口的 17%逐步扩大到 21%,最低生活保障线由现在的每人每月 195 元提高到 230 元,月人均补差由现在的 138 元提高到 170 元;农村低保覆盖面由现在的 6.6%达到 10%,最低生活保障线由现在的年 695 元达到 900 元,人均月补助金由现在 52元提高到 70 元。 2、进一步提高农村五保供养能力。十二五期间,农村五保在做到应保尽保基础上,要进一步加大集中供养能力。在现有12 所敬老院的基础上,再建三至五所省一级敬老院,使省一级敬老院达到 14 所左右,省二级敬老院一所以上,床位数由现在的 1200 张达到 1500 张以上,使集中供养率达到 45%;对分散供养的农村五保老人,按月足额发放五保供养金,实行居家供养,由乡、村发动群众采取一帮一、多帮一等形式解决农村分散供养的五保老人生活问题。 3、进一步提升救灾救济能力。在十二五期间,要进一步健全救灾工作应急机制、协调机制、社会动员机制、信息共享机制和监督督查机制,全面落实救灾工作分级管理、救灾资金分级负担和救灾监控探视制度。全面加强救灾应急队伍组建、救灾物资储备、救灾装备配置、灾害信息评估、紧急救援、灾情监测、预警、救助捐赠等工作体系建设。要完成救灾物资储备仓库建设任务(计划修建在茶垭乡,建筑面积 800 平方米,库容 4800 立方米),建立起市、乡(镇)二级减灾、防灾、救灾应急指挥平台,提高灾害紧急救助能力和减灾救灾综合协调能第 1 页 共 5 页力。要进一步完善县、乡、村三级救灾应急预案,搞好救灾应急演练工作,不断提高灾害救助能力。要积极争取救灾资金和救灾装备建设,建立市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基金,每年财政要安排不少于 60 万元的救灾应急资金,确保灾民得到及时有效救助,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要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农村特困群众危房改造的调查摸底、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