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省科技攻关计划管理办法 XX 省科技攻关计划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科技攻关计划是面向国民经济建设主战场,以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需求为目标而开展的应用与开发研究计划。 第二条 XX 省科技攻关计划项目按普通项目、重点项目和重大项目分类管理。 1、普通项目是为支持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活动而鼓励探索、培育萌芽的项目。 2、重点项目是支持为解决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活动阶段产生的新产品、新装置、新工艺、新技术、新方法、新系统和服务等能够投入生产或在实际中解决所存在的技术问题而进行的系统性工作的项目,重点培养取得初步成果的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项目。 3、重大项目重点支持已有一定工作基础,产业化前景明朗,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需要的重大技术和产业共性技术的研究开发和工程化应用开发、重大引进项目中关键技术的消化吸收、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中技术装备的研制和开发项目。旨在促进产业升级和产品结构的调整,培育和发展新的经济增长点。 重大项目按照《XX 省重大科技攻关计划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第三条 XX 省科技攻关计划由 XX 省科学技术厅负责管理和实施,为保证省科技攻关计划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及可操作性,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计划编制与下达 第四条项目申报程序: 1、XX 省科学技术厅制定和发布项目指南; 2、省直主管部门组织其直属单位的项目申报,市科技主管部门组织其辖区内其他单位的项目申报; 3、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经省直主管部门或市科技主第 1 页 共 5 页管部门(以下统称“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报送 XX 省科学技术厅。 第五条申请省科技攻关计划项目应充分体现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鼓励产学研结合。申请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 XX 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相关技术领域的研究开发能力,具备一定的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的工作基础; 3、具备项目实施的组织管理机构及科研开发力量,措施得力,有助于相关领域科技实力的提高和优秀人才的培养; 4、能够保证项目实施中必要配套资金的落实。 第六条申请项目单位须填写《XX 省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申请书》。 第七条 XX 省科学技术厅组织项目审查,编制并下达省科技攻关年度计划,立项实施。 第八条省科技攻关计划项目跨年度实施的,不再重复申报、评审。 第三章实施与管理 第九条 XX 省科学技术厅与项目承担单位、主管部门签订《XX 省科技攻关计划项目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