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活动安排意见 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单位党委(党组、总支部、支部): 为了隆重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 xx 周年,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充分展示我县近年来党的建设成果,提高全县各级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增强广大共产党员的荣誉感和责任感,经县委研究同意,现就我县开展纪念建党 xx周年暨“七一”活动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xx”重要思想和 xx 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和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本着热烈、庄重、简朴、实效的原则,通过各种有效形式,回顾党的光辉历程,弘扬党的丰功伟绩,使广大群众了解党、热爱党、拥护党,增强党在全社会的影响力,激励广大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在全县改革、发展和稳定中,更好地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 二、活动安排 (一)开展先进典型评选表彰活动。“七一”前夕,在全县组织评选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并在纪念建党 xx 周年暨“七一”表彰大会上予以命名表彰。名额为:五好乡镇党委 6个,五好村级党组织 35 个,先进基层党组织 20 个,村级场所建设先进单位 8 个、优秀共产党员 100 名,优秀党务工作者 23名。表彰名额的分配原则上按乡镇党委 XX 县区直系统工委所辖的党组织和党员数进行分配(具体见《全县表彰名额分配表》),“五好”乡镇党委的名额不向下分配,由各乡镇积极申报,经县委综合评定后确定表彰对象。 各乡镇党委 XX 县区直各系统工委,要按照分配的名额,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开展推荐评选工作。推荐表彰对象的重点是,近两年来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推荐应向生产、工作、科研、教学等基层一线倾斜,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人选一般不交叉,县直单位及乡镇主要负责人原则上不作为推荐表彰对象。要准确把握好各类先进典型的评选条件,注意代表性和典型性,使推荐对象具有鲜明的时第 1 页 共 6 页代特征,要充分发扬民主,多方面听取当地党员、干部、群众的意见,同时要征求执纪执法、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等部门的意见,严格把关,切实做到好中选优,真正把那些战斗堡垒作用强的党组织和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好、忠于实践“三个代表”、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优秀党员评选出来。各乡镇党委 XX县区直系统工委要在 6 月 6 日前将表彰对象的推荐表和简要事迹材料上报县委组织部组织科。县委组织部将组织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