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从严治党主题发言稿 全面从严治党主题发言稿篇 1 全面从严治党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
日前,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这是继《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之后,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又一制度创新,充分彰显了中国共产党人敢于担当的鲜明品格,也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提供了重要保障
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这是中央政治局对问责条例的定位
早在 2009 年 6 月,中办国办就印发了《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
此次将暂行规定升格为条例,不仅释放出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也表明党内问责制度更趋成型、更加规范
它与《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一起,构成了以党章为遵循、以责任为导向的制度体系
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
我们党一向高度重视责任追究问题,党的以来又在实践中创造出许多新经验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
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会议提出,完善和规范责任追究机制
从彻查山西塌方式腐败,到严肃问责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再到彻查前 XX 省委、省人大换届选举问题,问责工作的持续深入,表明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也为制度创新积累了重要经验
当前,全面从严治党正处于从治标为主走向标本兼治的重要节点,必须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将实践创新固化为制度
问责条例既是对党章规定的细化、具体化,也体现了党的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新理念、新思路
条例整合问责制度,健全问责机制,把监督检查、目标考核、责任追究有机结合起来,实现了问责内容、对象、事项、主体、程序、方式的制度化、程序化,明确了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