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石头社区公益性公墓建设规划方案 白莲镇公益性公墓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规范公益性公墓建设和骨灰流向管理,杜绝乱埋乱葬现象发生,树立健康、文明的殡葬新风,镇政府决定将公益性公墓建设列入民生工程项目,在全镇规划范围以外,每个村修建一个公墓或一个骨灰堂(楼、塔)
为推动项目的实施,印发了公益性公墓建设方案
《方案》对农村修建公墓或骨灰堂(楼、塔)提出了明确的建设要求: (一)新建公益性公墓 按 60 个穴位为一个标准公墓区,骨灰入土安葬的单人墓或双人合葬的墓地硬基面积不超过 1 平方米
农村公益性墓地平台按 2
5 米统一规划,墓碑高度不超过 80 公分、宽不超过 60公分,墓穴间距 0
5 米,不准建围栏,墓穴周边必须进行植树绿化
公墓绿化面积不得低于总面积的 40%,达到见树不见墓的要求
(二)新建骨灰堂(楼、塔) 凡新建骨灰堂(楼、塔)必须达 100 个穴位以上
为确保全面完成公益性公墓建设任务,鼓励各村建造骨灰楼(塔),县镇财政自 2009 年 1 月 1 日起给予补助,即:凡每村新建农村公益性公墓,完成 60 个以上墓穴的,经验收合格,县财政一次性给予补助 3000 元,镇财政给予补助 2000 元;凡每村改造农村公益性公墓,完成 60 个以上墓穴的,经验收合格,县财政一次性给予补助 1500 元,镇财政给予补助 1000 元;凡每村新建骨灰堂(楼、塔)的,经验收合格,县财政一次性给予补助 6000 元,镇财政给予补助 4000 元
为使生态墓地建设得以顺利推行,《方案》制定了宣传发动、组织实施、验收启用、全面启用四个实施步骤,要求各村(居)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确保殡葬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自2009 年 1 月 1 日起,农村丧户的骨灰和迁移坟墓一律在公益性公墓安葬,彻底杜绝乱埋乱葬现象
届时,镇政府将组成镇殡葬联合检查小组,负责殡葬改革管理执法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