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年 10 月 28 日“重庆公交坠江事件”看后有感, 第一篇:2018 年 10 月 28 日“重庆公交坠江事件”看后有感,“重庆公交坠江事件”看后有感: 一、重庆公交车驾驶员冉某(42 岁),驾驶的 22 路公交车坠江,充分反映出整个车上的乘客没有一个有正义感
如果乘客刘某(48 岁)与驾驶员冉某争吵期间,其中有一个起来弘扬正气,劝说或制止刘某的蛮横行为,就不会与驾驶员发生肢体接触,更不会发生悲剧
二、作为驾驶员冉某来讲,遇到蛮横不讲理的乘客指责自己,甚至威胁,而且已经采取暴力击打自己了,就应该立即停车报警
据有关新闻报道数据,冉某驾驶的 22 路公交,在 2018年 10 月 28 日上午 10 时 3 分 32 秒就被蛮横不讲理的乘客刘某指责,然后双方一直争吵到 10 时 8 分 49 秒
在这 5 分钟的时段,整个车上的乘客没有一个出来劝说或制止,才导致 10 时 8 分 50秒冉某侧身挥拳击打刘某时发生惨剧
三、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
刘某殴打他人有可以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如果将受害人殴打成轻伤以上,其行为就涉嫌触犯《刑法》第 234 条之规定,属于故意伤害罪
所以,不管是任何人与任何理由先打他人都是触犯法律的,因此不管发生什么事,都要学会“遇事找法、化解矛盾用法、解决问题靠法”
其次,经过“重庆 22 路公交车坠江事件”我们可以看出,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遭受乘客辱骂,甚至抢方向盘的事件时有发生,只是没有像重庆 22 路公交坠江这么严重
然而,屡屡发生乘客辱骂驾驶员和抢方向盘事件,既没有那一次严厉惩治这种无道德行为
鉴于这次血的教训,希望国家出台最为严格的处置乘客辱骂驾驶员,甚至抢方向盘的惩治措施
1 综上所述
希望所有公民都要牢牢记住一个真理
如果“你不为正义站起来,你就得为邪恶陪葬”
这是重庆 22 路公第 1 页 共 11 页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