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举报培训心得体会 中共 XX 市 XX 县区直工委信访举报工作制度 为使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做到程序化、规范化、科学化,提高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条例》、《监察机关举报工作办法》,结合我委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实际,特制定以下工作制度: 一、信访件处理 1、设立专门受理信访举报工作人员,受理的群众来信、来访、来电、网上举报(包括委局领导和各室受理的信访件)均由信访室(举报中心)统一登记。各室所有自行办结后的信访件每月 25 日前归入信访室统一登记。 2、区纪委信访室接收到的反映县级干部、县级单位的信访件及重要问题的信访件,登记后必须送分管领导批示办理,一般信访件转相关部门处理。区县纪委信访室接收到的反映科级干部、科级单位的信访件及重要问题的信访件,登记后必须送分管领导批示办理,一般信访件原则上少转多办。收到上级纪委管理的干部信访件,经委局主要领导审批后,移送上级纪委办理. 3、受理信访举报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和《中共 XX 市纪委监察局信访举报工作流程图》处理信访件,不得超越其规定范围处理信访件。经办人一般在收件后 2 个工作日内呈送室主任签署拟办意见,领导阅批时间一般不超过 4 个工作日。 二、信访案件办理 1、信访举报部门查办的案件范围:⑴线索具体、案情单 一、易查易结的问题;⑵群众反映强烈、时间比较紧迫、正在发生或将要发生、需要立即查明予以制止的违纪问题;⑶领导交办查处的问题。 2、查处信访案件应做到定领导、定人员、定时间、定质量、一包到底。 3、本级纪检监察机关直接查办的信访案件,经查不需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报分管领导批准同意结案后,填写纪检监察第 1 页 共 4 页机关审结备案通知。经初步核实反映的党员、党组织或监察对象有严重违纪问题的,按《案件检查条例》和《监察机关调查处理政纪案件办法》规定程序移送相关部门办理,并填写纪检监察机关信访案件移送登记表。 4、信访案件的办结时限。一般问题的信访案件为 1 个月,重要信访案件为 3 个月,转为违纪案件的信访案件 6 个月,领导有批示的按领导批示时限办结,逾期不能办结的,向交办机关书面申请延期。 三、信访案件会审 1、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信访案件,经本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批示转本委局其它室(含信访室)或下级单位承办的信访案件,承办单位(室)或下级单位办结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