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处分党员跟踪教育的体会与思考 对受处分的党员干部实行跟踪教育,是贯彻执行“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这一方针的具体体现
近年来,XX 县区纪委转变“执行程序完毕即告案件终结”的观念,自我加压,延伸触角,把跟踪教育纳入案件审理工作,取得切实成效
一、建章立制,做到“四个明确” 为保证跟踪教育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区纪委根据相关规定,制定了《对受处分党员干部实行跟踪教育的办法》
一是明确教育对象,即被给予留党察看处分以下的党员干部和被给予行政撤职处分以下的行政监察对象;二是明确教育时段,即从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至所受处分影响期结束;三是明确教育主体,即区纪委和基层纪委两级联动、与受处分人所在党支部或所在科室、基层纪委、区纪委三级教育相结合
四是明确教育手段,即查、访、评、听
由区纪委监察局统一制定了《受处分人处分期间表现反馈卡》、《受处分人改正错误情况鉴定表》,交由受处分人所在的基层纪委或行政部门,在跟踪教育期间填写,及时掌握受处分人的思想动态,做好受处分人的思想工作并帮助其整改
二、讲究方法,突出“三个结合” 跟踪教育是对受处分人员开展的挽救转化教育,是纪检监察机关的特色教育,在具体操作过程中,XX 县区注重把握“三个结合”,即结合案件谈危害,结合案件讲党纪,结合案件挖根源
比如,XX 县区有三名农村党员在动用大型挖掘设备为集体施工时,因疏忽大意,将地下埋设的一级军事光缆干线挖断,造成通信中断约 90 分钟,被法院以过失损坏军事通信罪,均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区纪委综合考虑三人平时的工作表现、认罪态度和所在党支部的意见,根据相关规定,给予三人留党察看一年的处分
在宣布决定时,三人存在一定的抵触情绪,认为自己是为集体施工造成的,犯罪是一次意外
区纪委没有武断地认为他们借此发泄不满,而是认真分析他们的心理,跟他们促膝长谈
指出,他们的行为确实触犯国家的法律、第 1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