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依宪治国的心得体会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下文简称《决定》),《决定》全文今日播发
记者第一时间独家专访了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莫纪宏,他认为,依法治国的核心是依宪治国,《决定》中有专门段落陈述依宪治国的作用、一般要求及推进方式等,高度重视提高公众对依宪治国的意识,抓住了依法治国的核心
旗帜鲜明地坚持依宪治国 莫纪宏表示,依法治国应抓住其核心,即宪法,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宪治国最重要的就两点,一是保证宪法实施,二是宪法的监督,即违宪审查
莫纪宏分析,《决定》有专门的段落论述依宪治国
首先是理念,强调依宪治国在依法治国中的地位,提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
分为两个层次,一是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二是一切违反宪法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
他认为,《决定》从三个重要方面论述如何依宪治国
首先是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依宪治国的关键是要保障宪法的实施,依宪治国要搞好,关键在于全国人大常委会承担了最重要的责任,他们要履行好职权,因此强调完善对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制度
其次,提出要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宪法实施必须要有解释,这也是《决定》很重要的制度体现
第三,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
莫纪宏认为,《决定》从这三个角度对依宪治国提出明确的制度要求
《决定》还对提高公众对依宪治国的意识做了部署,一是将每年十二月四日定为国家宪法日
其次是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
第三是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
莫纪宏认为,宪法作为国家根本法是一切法律法规赖以存在的前提,是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行为的基本行为准则,是保证一国法制统一性的制度基础,体现了第